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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192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14-08-05
标题 大学生落户
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7月28号的新闻联播里面说国家要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从今年起,非应届毕业生可以持劳动合同和毕业证书在省会和省会以下城市落户,想问哈,这个政策咱们宁晋是否可以办理呢?如果可以,具体如何办理?在哪儿办理呢?
回复人 宁晋县公安局 回复日期 2014-08-05
答复内容   根据省公安厅 2013年10月15日下发的《河北省公安厅关于简化户口落户手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的通知,对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具有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凭书面申请、职业资格证书或学历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对于网民留言内容:“非应届毕业生可以持劳动合同和毕业证书在省会和省会以下城市落户”,目前我局尚未接到上级公安机关通知精神。